三命通會【玄理賦】

玄理賦

**夫一氣生五行、統三才、周萬物、發乾坤之妙用,剖陰陽之樞機,在乎推四方,分其貴賤,得其中道,八字一定榮枯是以強明,其生剋制化、清濁貴賤、壽夭賢愚。**此原造化之始。

金賴土生、土多金埋、土賴火生、火多土焦、火賴木生、木多火熾、木賴水生、水多木漂、水賴金生、金多水濁、金能生水、水多金沉、水能生木、木盛水縮、木能生火、火多木焚、火能生土、土多火晦、土能生金、金多土變、金能剋木、木堅金缺、木能剋土、土重木折、土能剋水、水多土流、水能剋火、火炎水熱、火能剋金、金多火熄、金衰遇火、必見銷鎔、火弱逢水、必為熄滅、水弱逢土、必為淤塞、土衰遇木、必遭傾陷、木弱逢金、必為砍折。 以上言太過不及,各有其害,如此見五行四柱不可不中和也。

強金得水,方挫其鋒;強水得木,方泄其勢;強木得火,方化其頑,強火得土,方止其焰,強土得金,方制其害。 以上言五行剋制,要得中和,而太過不及胥失之矣。

理貫人融者,妙其幽、察其顯也,其為體也,深能通變,以究玄微,其為用也,論其輕重,原有原無,天理賦來、吉凶動靜、人生分定、否泰虧盈。 以上通論干支陰陽,生剋制化之,實體幽用顯輕重有無,而吉凶動靜否泰盈虧。皆自此而生之也,妙在識其通變究其元微,由顯推幽斯得其理,以下則詳言之。

煞無刃不威,刃無煞不顯。 煞乃剋我,刃乃劫我,命中之最凶者,首言煞刃。其知所重者,歟賦云刃,為兵器。無煞難存,煞為軍令。無刃不尊,刃煞雙顯。威鎮乾坤是也。徐大昇因見喜忌繼善二篇,不足以盡人之命,故復撰此賦所以補其未備也。

煞刃輕重相停,位至王侯,刃煞輕重無制,身為胥吏。 言煞刃相停者極貴,不相停者極賤。煞刃停不停而貴賤之相懸如此。

生平富而且貴、煞重身柔,中途忽死,或危運扶干旺。 既不相停,不如從煞,能從者必煞重身柔而後可從。不然不能從也,既從煞只以煞論,不可再遇身旺相敵、敵則反生禍矣。

處身僧道之首,用煞反輕,受職臺諫之除,偏官得地。 七煞為權星又為孤星,身煞兩強七煞有制,身弱從煞皆貴,煞多為臺諫之官,若身旺煞輕更入清奇必為僧道之首矣。

豈知大貴者,用財而不用官,當權者,用煞而不用印,印賴煞生,官因財旺。 用財不用官,財生官也。用煞不用印,煞生印也。故云印賴煞生,官因財旺,非不用印用官,而專用財煞、則官印在其中矣,印賴二句緊承上文,四句自發明之。

五行消息,玄理可知,四柱推明,用神可見,食居先、煞居後、功名兩全,酉破卯,卯破午、財官雙美。 人之八字,全看用神。用神者所用之神也,如上用煞用刃用財而不用官用印。其理甚元妙,在人消息之耳。論煞當要刃、無刃要有制、煞強有制皆為貴。論煞主名。食主利。故曰:功名兩全,酉破卯,卯破午。亦食前煞,後之意酉以卯為財,午為煞。煞財兼有故主財官雙美,然所以相破者,以其相剋也。必四正相破。

享福五行歸祿,眉壽八字相停。 此舉命中最要者言之,要歸祿,要相停。不可死絕。偏黨享福,屬歸祿眉壽屬相停,義各有所取也。

晦火無光於稼穡,盜木多困於丙丁。 此以下正言不歸祿,不相停故不得享福。眉壽土掩火光,土賴木疏,木本生火,火多則反,盜氣見不中和也。

火虛有焰。 火怕晦虛,則有焰不晦。

金實無聲。 金要火無火煉則不成器,實何以發聲。

水泛木浮者活木,土重金埋者陽金,水盛則危、火明則滅。 此又細分五行,不相停而有陰陽之別,見五行不可太過,如水泛則木浮。在乙木則怕、甲木則否,土重金埋在庚金則畏、辛金則否,以乙木死於亥、甲木生於亥、庚金出土之金所以生巳,辛金帶水之金所以生子,水盛則泛濫故危火明則煨燼故滅。

陽金得煉太過、變革奔波,陰木歸垣失令、終為身弱。 金實無聲煉過變革、歸祿享福。失令身弱見要中和,陽金土重則埋、怕煉太過是無土也。陰木失令則弱、縱是歸垣亦損壽也。此本上文,活木陽金而言,又不可無水土生養也。

土厚而掩火無光、水盛則漂木無定、五行不可太盛。八字須得中和。 土厚即晦火無光之意,水盛即水泛木浮之意。五行二句又所以總結之歸於中和而已。

土止水流全福壽,水無土止必傷殘。 此下言失中和而五行有救,亦作吉論,無救助方凶。如水流而有土止、則祿壽兩全,餘可例見。

木盛多仁,土薄寡信,水旺居垣須有智、金堅主義卻能為,金水聰明而好色。水土混雜必多愚。 此言五行性氣太過,中亦各有所盛偏之為害也。五行分四時五常配五行自然之理也,或盛或薄或旺或多或混。雜而仁義,智信聰明愚魯亦各從其類耳。

遐齡得於中和,夭壽喪於偏枯。 此又申言人命要稟中和,即前眉壽八字停均之義,若太過不及失於偏枯,安得遐齡之享哉。

辰戌剋制併衝、必犯刑名,子卯相刑,門戶全無禮德。 此以下,提起地支相衝相刑,言之辰戌,魁罡併衝必凶。子卯,母子相刑必亂,乃衝刑之最重者,餘稍輕。寅申巳亥為四生之局,縱犯剋制刑衝亦無大害。

棄印就財、明偏正。 前言大貴者、用財不用印,財有偏正,印亦有偏正。正印見財有禍,偏財見印無妨。正財不喜見印,偏財不忌見印,同此理也。

棄干從煞、論剛柔。 前言當權者用煞不用印,煞有剛柔棄天干而從地支陽剛陰柔,金水土可從木火不可從,明可從不可從之理,然後知印可用不可用也。

傷官無財可倚,雖巧必貧,食神制煞逢梟,不貧則夭。 傷官食神,同類,傷官剝官命中最忌,有財亦好以傷生財,財生官故也,無財則以貧斷。食神制煞命中最怕逢梟,以梟奪食。煞無制則剋身故夭。

男多羊刃必重婚,女犯傷官須再嫁。 羊刃逢煞相停,固主貴矣。多則傷妻,男以財為妻、刃則剋制,故重婚。傷官有財可倚,固主貴矣。女則傷夫,女以官為夫,傷則剋制故再嫁。

貧賤者皆因官處遭傷,孤寡者只為財神被劫。 官為祿有祿安得貧賤,身旺得官微,復行傷官運謂之背祿則無官矣。安得不貧賤,財為妻、有妻安得孤獨,財少遇身旺復行劫財運,謂之逐馬則無妻矣,宜乎。該孤寡財官其人命之最要者歟。

財逢旺地人多福,官遇長生命必榮。 前言食傷生財為旺,此則直言財臨旺地。如甲以戊己為財,居巳午之地為旺。前言財旺生官,此則直言官遇長生,如甲以庚辛為官,居巳子之地為生,二者必須身旺,方主有福榮貴。

去煞留官方為福,去官留煞不為卑。 人命最怕官煞混雜。用官只用官,用煞只用煞。故有去留,方可言貴。如傷官,羊刃人命逢之,多不吉。用之去官留煞,去煞留官,或者亦作福論。

豈知遇正官卻終俸祿,逢七煞乃有聲名。 正官七煞君子小人之分也,豈君子不如小人,正官雖得純粹,七煞一有制伏便發貴有聲。若正官純粹發福悠長,豈七煞之比,此舉其偏重者言之。

逢傷官反見夫財命有氣,遇梟神而喪子福氣無依。 女命最怕傷官,有則傷夫,其理易曉,內有傷而反見夫者,乃財命有氣傷官生財,財生官星,為夫故也。女命以食神為子,遇梟奪食,雖生子不存,女倚子為福既無子又何有福之可言。女命重夫子二星,故舉傷官,食神言之。

天干煞顯無制者賤,地支財伏暗生者奇。 人命以煞為重,前專以煞言,要刃合、要食制、要從煞,如不合不制不從,天干顯則煞為無情,故主貧賤。人命以財為福。前專以財言,要傷生、要酉破、要食旺但財不喜露要藏,地支中有暗物以生之,則主豐厚故為奇特。

三戌衝辰、禍不淺。 魁罡最怕相衝不吉,若相停為財官庫不忌,如三戌一辰、甲辰日主貪財生禍,以地網衝天羅,所以忌之。

兩干不雜、利名齊。 兩干難得不雜,故主利名兼有,然不可一概言貴。或是財煞或是官印或是煞刃,或五行成象更入格局方作貴論。

丙子、辛卯相刑,荒淫滾浪。 丙辛合子卯刑,干合支刑,丙辛水象、子卯無禮,故主荒淫滾浪。言極淫也。女命尤忌之。

子午卯酉全備,酒色昏迷。 上重子卯此併論午酉,為四敗之局。號曰:遍野桃花,煞全備者多貴,但主酒色昏迷,女命尤忌之。

因財致禍,貪食種疾,姪男為嗣,義女為妻。 上言財要伏藏為奇,然財者眾所爭,故有羊刃劫,則因財致禍。見財不可專也。上言食神制煞為妙,然食者人所貪,故有梟神奪。則因食生疾,見食不可貪也。男以官煞為子,如羊刃,劫財官煞為彼用是弟兄有子而我無子,故以姪男為嗣,以偏正財為妻,如柱中無財,正位而寄生別宮,是娶他人所養女,故主義女為妻。

日時相衝,卯酉始生,必主遷移,造化因逢戌亥,平生敬信神祇。 此又言地支中,卯酉日月門戶,日時遇之,主遷移不定,戌亥為天門、日月逢之,多信神祇、或僧道也。

陰剋陰、陽剋陽,財神有用、官無官,鬼無鬼,太旺傾危。 人命以財官為重,故又舉而言之。人皆知正財為用,不知陰能剋陰、陽能剋陽、偏財勝乎正財,造化反為得用,官不可無官、多反主無官不吉,煞不可有煞、多得從其鬼,反不為害,要之皆為太旺,身衰不能敵傾危之道也。

得局失垣,平生不遂,歸垣得局,早歲軒昂。 得局三合局也,歸垣干歸祿也。此言人命要生旺成局勢為福,若得局失垣雖天干類象、而地支三合卻為日干休囚死絕之地,亦平生不遂,若得局又歸垣,如五星升殿。入垣乃得地、得時之謂也。決主早年發福,曲直潤下等格、即得局歸垣。

命遇梟神,而與富家營運,龍藏亥卯經商,利賂絲緡,財官俱敗者死,食神逢梟者凶。 梟神固可惡,小人得之有用。謂其與富家營運。如甲用丙火為食丙能生戊土為甲之財,壬水卻為甲木梟神受戊驅使,丙火以托甲木互換相生,為主客之道故也。亦有為商自營運者,須龍藏亥卯。寅為青龍巳為太常,亥卯未木局八字龍藏亥卯未為用神者,或用財。皆主絲緡之利財。官為祿馬。人最緊要,若俱在敗絕之地,或行運又到敗絕,用神損氣安得不死,食神人之爵星生財制煞,命中緊要,逢梟奪食。則煞無所制,財無所生。安得不凶。

丁巳孤鸞,命遇聰明,詩女裸形,沐浴日犯,濁濫荒淫。 此論女命,男亦同。孤鸞乃甲寅、丁巳、戊申、辛亥等日坐四生之地,最多聰明。裸形沐浴即子午卯酉。四敗之地也,月時犯無妨,只怕日干自坐如甲子、庚午、丁卯、癸酉等日,身坐桃花煞,再遇帶合故主濁濫荒淫。

丁逢卯日遇己土,饕食之人,亥乃漿神逢酉金,嗜盃之客。 丁干坐卯木為梟,若遇己為食故主貪食,或因食生災,亥為登明酉加水為酒,酉日生人逢亥,必主貪盃,更帶刑衝,主落魄或酒死。

歸祿得財而獲福,無財歸祿必須貧。 歸祿身旺,故用財,無財而專歸祿無用,得傷官食神生財,月吉又怕見官煞竊財之氣。

財印混雜,終為受困,偏正錯亂,必致傷身。 貪財壞印,故忌混雜,若先財後印反主成其福,不以此論官煞混雜、有去留亦吉。若錯亂則傷身為凶。女命偏正錯亂尤為不吉,擇婦者須知之,或曰偏正。就指財之偏正,印之偏正,言但於傷身難通。

太歲忌逢戰鬥、羊刃不喜刑衝。 此論日干與歲君相犯禍福,若日犯歲君以歲為用神者無咎,如六壬日以丙丁為財,柱中原有根雖犯太歲反為吉。身旺者凶、弱者無咎。日與運俱犯方主大凶,五行有救亦減分數,最怕夭衝地擊,當察性情陰陽,物元真理,且如六乙人逢己歲運,活木剋活土,卻有生意財源倍。有六甲人逢戊歲運死木剋死土則不吉,重者喪身,羊刃格不喜歲運刑衝、小人不可犯,如八字既有羊刃多煞。制伏行羊刃歲運亦凶。元有財者更重,帶傷衝刑戰鬥主禍出不測。經云:羊刃衝合歲君勃然禍至是也。戰鬥獨舉太歲刑衝、獨舉羊刃指其所最重,言也。

庚逢丙擾多有不仁,癸從戊合少長無情。 此言人之性情心術,金火相刑,故有此病。且主人剛暴,癸為少陰。戊為老陽,癸戊雖合化,乃無情之合,故以少長言之,

男命戊日見癸當娶少年之婦,女命癸日見戊,必嫁老年之夫。不從不化,淹留仕路之人,得化得從,顯達功名之士。 不通月氣時無所歸,又犯孤神不從不化也,若通月氣、時有所歸,則以從化論。夫旺從夫化、妻旺從妻化,人之行藏豈止一事,而立終身無改。故從化成格。則富貴備矣,先論從化、後論財官,從以天干從地支,如乙生八月地支重金則以金論是也。

化行祿旺者生、化歸祿絕者死。 此言得化得從要得祿旺,不要死絕,蓋化成造化行本局祿旺,如丁壬化木月,令春或東南方運為生行金鄉,或時遇申酉之地為死。

生地相逢,壯年不祿,時歸敗地,老後無終。 生地相逢,是命已有長生臨官,行運復遇之,如庚辛臨官帝旺在申酉,用丙丁為官、用甲乙為財、火至申酉運則病死,是庚辛無官也。木至申酉運則死絕。是庚辛無財也。財官俱敗,用神被傷。雖壯年不祿。時為結果,人之生時。最不可居於五行敗地。金敗午、木敗子、水土敗於酉、火敗於卯,時為末主,若居敗地,主晚年晦滯、破敗無終。

丁坐酉金,丙辛遇之絕嗣,財臨煞位,父死而不歸家。 丙用壬為子,壬敗於酉,辛用丙為子,丙死於酉。時乃子宮,既敗且死,豈有嗣乎。如有嗣則父必不祿,人命以財為父,財煞同宮,則難為父,如庚辛用甲為父,年月時見甲申坐煞宮,歲運煞旺主父死他鄉。或云:煞劫殺財坐劫煞更父位,准賦義亦通。

八字干支同類,歲運會煞多凶。 干支同類如:甲寅、乙卯、丙午、丁未、庚申、辛酉、壬子、癸丑、戊午、己未、戊戌、己丑是也。歲運會煞,必主不祿,以其恃強與煞相爭,煞竟剋身故也。

若能詳觀玩覽,貴賤萬不失一。 余見舊註,分析破碎,有失賦旨,故略註於下,以明作者之意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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