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微斗數擎羊、陀羅星

擎羊、陀羅星

  • 擎羊

    屬火金;北斗浮星,化刑、入廟權貴,身旺形麄破相,剛強果決,好勇鬥狠,機謀狡詐,橫立功名,能奪君子之權,喜西北生人為福,宜命在四墓宮,廟地亦喜四墓生人,會日、月男剋妻,而女剋夫,會昌、曲、左、右有暗痣、斑痕,若卯、酉陷宮作禍傷殘,帶目渺,六甲、六戊,寅、申生人守命,其人孤單,不守祖業,二姓延生,巧藝為活,廉貞、火、忌、巨星同陷地,則帶暗痣,或面手足有傷殘,且不善終,一生多招刑禍,否則為僧道,女人入廟權貴,陷地傷夫剋子,孤刑破相下淫。

    北斗之助星,守身命性麄行暴,孤單則視親為疏,翻恩為怨,入廟性剛果決,機謀好勇,主權貴,北方生人為福,四墓生人不忌,居卯、酉作禍興殃,刑剋極甚,六甲、六戊生人必有凶禍,縱富貴不久亦不善終,若九流工藝人辛勤,加火、忌、劫、空冲破殘疾,離祖,刑剋六親。

  • 陀羅

    屬火金,北斗浮星,化忌。入廟身雄形麄,賦性剛強,破相,氣高,橫發橫破,不守祖業,為人飄蓬,不作本處民,作事退悔,有始無終,喜西北生人為福,及四墓生人,又坐四墓宮,吉星眾者多福。會日、月、忌宿,男剋妻,而女剋夫,加忌且損目,會左、右,昌、曲有暗痣,若無正星而獨守命者,孤單,棄祖,入贅,二姓延生,巧藝為活,若陷宮逢巨、殺,必傷妻子,背六親,具傷殘帶疾。僧道吉。

    北斗之助星,守身命心行不正,暗淚長流,性剛威猛,作事進退,橫成橫破,飄蕩不定,與貪狼同度,因酒色以成癆,與火、鈴同處,疥疫之不死,居疾厄暗疾纏綿,辰、戌、丑、未生人為福,在廟財官論,文人不耐久,武人橫發高遷,若陷地加殺,刑剋招凶,二姓延生,女人刑剋下賤。

羊陀二星屬火金,乃北斗浮星,在斗司奏,在數凶厄。羊化氣曰刑,陀化氣曰忌,怕臨兄弟、田宅、父母三宮,忌三合臨身命、合昌、曲,左、右有暗痣、眼痣。見日、月,女剋夫,而夫剋婦,為諸宮之凶神,忌、同日、月則傷親損目,刑併桃花則風流惹禍,忌貪狼合,因花酒以忘身,刑與暗同行,招暗疾而壞目。忌與殺暗同度,招凌辱而生暗疾,與火、鈴為凶伴,只宜僧道,權、刑合殺,疾病宜厄不免,貪耗流年面上刺痕,二限更遇此,災害不時而生也。

刑與暗同行,暗疾刑六親,火、鈴遇凶伴。只宜僧與道,權、刑、囚合殺,疾病災厄侵,貪耗流年聚,面上刺痕新,限運若逢此,橫禍血刃生。

羊、陀夭壽殺,人遇為掃星,君子防恐懼,小人遭凌刑,遇耗決乞求,只宜林泉人,二陷倘來犯,不時災禍侵。

擎羊、陀羅星格局

  1. 擎羊入廟:辰、戌、丑、未守命,遇吉是也。

  2. 君子在野:為四殺守身命而言,臨陷地是也。

  3. 巨逢四煞:巨門遇火、鈴、羊、陀守命是也。

  4. 馬頭帶劍:午宮羊刃坐命,卯宮次之。

  5. 科星逢破:羊刃,空、劫冲湊,亦難主科第。

  6. 羊陀夾忌:羊、陀二星化忌為敗局。

羊、陀格局詩

馬頭帶劍:午宮羊刃坐命,卯宮次之。

  詩:羊刃切忌午之方,若來限內最為殃。刑妻剋子生閑事,殘病中年要早亡。

失格雜錄:文星失位帶殺破,雖有文章亦難科第。

  詩:文星入命本為奇,落陷還應事阻礙。任是登窻勤著力,功名常欲白頭時。

科星逢破:羊刃、空、劫冲湊,亦難主科第。

  詩:細把科名仔細評,若逢惡殺貴名難。連年居在深山外,只作高明一士看。

命宮雖有文星,三合對宮重被羊、陀、空、劫是也。

  詩:重重殺刃命宮臨,不得功名滯此身。蹭蹬一生何處去,林泉岩谷樂天真。

擎羊入男命吉凶訣

 曰:祿前一位安擎羊,上將逢之福祿加,更得貴人相守照,兵權萬里壯皇家。

 曰:擎羊守命性剛強,四墓生人福壽長,若得紫府來會合,須知財榖富倉箱。

 曰:擎羊一曜落閑宮,陀火冲兮便是凶,更若身命同劫殺,定然夭絕在途中。

擎羊入女命吉凶訣

 曰:北斗浮星女命逢,火機巨忌必常庸,三方凶殺兼來湊,不夭終須浪滾濤。

擎羊入限吉凶訣

 曰:擎羊守限細推詳,四墓生人免禍殃,若遇紫微昌府會,財官顯達福悠長。

 曰:天羅地網遇擎羊,二限冲兮禍患戕,若是命中主星弱,定教一疾夢黃梁。

 曰:擎羊加殺最為凶,二限休教落陷逢,剋子刑妻賣田屋,徙流貶配去從戎。

陀羅入男命吉凶訣

 曰:陀羅命內坐中存,更喜人生四墓中,再得紫微昌府合,財錄豐盈遠播名。

 曰:陀羅在陷不堪聞,口舌官非一世侵,財散人離入孤獨,所為所作不如心。

陀羅入女命吉凶訣

 曰:陀羅一曜女人逢,遇吉加臨淫蕩容,凶殺三方相照破,須防相別主人翁。

陀羅入限吉凶訣

 曰:限遇陀羅事亦多,必然忍耐要謙和,若無善曜同相會,須教一夢入南柯。

 曰:夾身夾命有陀羊,火鈴空劫又來傷,天祿不逢生旺地,刑妻剋子不為良。

擎羊、陀羅賦文

  1. 太陰羊、陀,必主人離財散。(書)

  2. 日、月、羊、陀多剋親。(書)

  3. 紫微、卯、酉、劫、空四煞,多為脫俗之僧。(書)

    註:四殺羊、陀、火、鈴也。
    ◎極居卯、酉,多為脫俗之僧。(集)
    註1:紫微為北極,如坐守命宮加殺,定立僧道,無殺如吉化,左有魁、鉞常人可貴。
    註2:紫微為北極,如坐守命宮加殺,定主僧道,無殺如吉化,左有魁、鉞主貴。(書)

  4. 巨門、陀羅,必生異痣。(書)

  5. 巨門、四殺陷而凶。(書)

  6. 巨、火、擎羊、陀逢惡曜,防縊死投河。(書)

  7. 巨門、羊、陀於身命,疾厄,贏黃困弱,盜而娼。(書)

  8. 鈴、昌、羅、武,限至投河。(書、集)

    註:此四星交會辰、戌二宮,辛、壬、己生人,二限行至辰、戌定遭水厄,又加惡殺必死外道,如四星在辰、戌坐命亦然

  9. 武曲、劫殺會擎羊,因財持刀。(書)

  10. 武曲、羊、陀兼火宿,喪命因財。(書)

  11. 紫微、武曲、破軍會羊、陀,欺公禍亂。(書)

    註:只宜經商。

  12. 七殺,破軍專依羊、鈴之虐。(書、集)

    註1:假如身命遇七殺、破軍,又會羊、鈴守照,有制方可。
    註2:假如命遇殺、破,又會羊、鈴守照,擎羊、鈴星皆助惡虐之星也。

  13. 武、破、貞、貪冲合,局全固貴,羊、陀、七殺相雜,互見則傷(書、集)

    註:身命三合遇武、破、廉、貪守照,更得化吉,富貴必矣,要知紫微能降七殺威權,能使羊、陀、火、鈴相善,故紫微同居命宮固佳,在冲合亦可。但七殺。羊、鈴終非吉兆之曜,到老亦不得善終也。

  14. 巨、火、擎羊,終身縊死。(書、集)

    註:此三星坐守身命,大小二限又逢惡殺,則不美,依此斷。

  15. 忌暗同居命宮、疾厄,困弱尫贏。(書、集)

    註1:假如身命宮,疾厄又逢巨門、擎羊、陀羅為人貧困軟弱、殘疾、祖業波蕩,奔波勞碌之人也。
    註2:假如身命宮、疾厄宮逢巨門、羊、陀為人貧困而軟弱、終身不旺,論忌乃陀羅,暗乃巨門。

  16. 天同、貪、羊、陀(?)居午位,丙、戊鎮禦邊疆。(書)

    註:為馬頭帶劍(箭),富且貴。

  17. 貪狼、廉貞、破軍惡,七殺、擎羊、陀羅凶。(書、集)

    註1:身命三合有六星守照,更兼化忌不見吉,定主淫邪破敗,或傷刑剋,如入廟化吉亦與前同看。
    註2:身命三合有六星守照,更兼化忌不見吉化,定主淫邪破敗,殘傷刑剋,如入廟見吉化亦與前同。

  18. 刑、殺會廉貞於官祿,枷杻同流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刑、殺、廉貞守官錄之宮,流年二限到此,不為禍患定遭刑。

  19. 廉貞、羊、殺居官祿,枷杻難逃。(書)

  20. 廉貞、四殺,遭刑戮。(書)

    註:同羊、陀、火、鈴是也,若安命此星同,必遭刑戮終身。

  21. 昌、曲、破軍臨虎、兔,殺、羊衝破奔波。(書)

    註:虎、兔即寅、卯宮是也。

  22. 文、耗居寅、卯,眾水朝東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身命居寅、卯遇昌、曲,破軍卻有刑、殺沖破,一生驚駭,限步到此,需逢吉則平,遇凶更不吉,終身辛苦,費心勞力。

  23. 貪居亥、子,名為泛水桃花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身命坐於亥、子遇貪狼逢吉曜以吉論,如遇刑、忌,男浪蕩,女淫娼。

  24. 刑遇貪狼,號曰風流綵杖。(書、集)

    註1:假如貪狼、羊刃同垣身命於寅宮,為人聰明更主風流,若遇閑官則平矣。余詳之非也,寅宮無擎羊到位,只有陀羅所值,後學要明此論。
    註2:假如貪狼,羊刃同垣身命於寅宮,主為人聰明,若遇閑宮平常矣。

  25. 貪狼、陀羅在寅宮,號曰風流綵杖。(書)

  26. 貪遇羊、陀居亥、子,名為泛水桃花。(書)

    註:男女貪花迷酒喪身,有吉曜則吉。

  27. 女命貪狼多嫉妒。(書)

    註:在亥、子遇羊陀,嫉妒之流,逢祿馬不美。

  28. 天相、廉貞、擎羊夾,多招刑杖難逃。(書)

    註:終身不美,招橫禍,只宜僧道。

  29. 紫、府、擎羊作巨商。(書)

    註:得武曲居遷移者吉。

  30. 紫微、權、祿遇羊、陀,雖獲吉而無道。(書)

    註:為人心術不正。

  31. 紫微居午無刑忌,甲丁己命至公卿。(書)

    註:加刑、忌平常,刑乃擎羊也。

  32. 帝遇凶徒,雖獲吉而無道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紫微安身命,遇有權、祿、刑、忌同位,雖吉無凶,只是為人心術不正。

  33. 擎羊,火星威權出眾,同行貪、武威壓邊夷。(書、集)

    註:辰、戌、丑、未四墓安命,遇羊、火二星入廟,主文武雙全,兵權萬里,如貪狼、武曲遇火旺地亦同此格斷

  34. 天同、貪、羊、陀居午位,丙、戊鎮禦邊疆。(書)

  35. 馬頭帶劍,鎮禦邊疆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午宮女命,遇有天同、貪狼、擎羊、丙、戊人逢之化吉,雖以羊刃在命以為美論,富貴皆可許也。只不耐久。

  36. 馬頭帶劍,非夭折、則主刑傷。(書、集)

    註:擎羊在午守命,卯次之、酉又次之,為羊刃落陷是也,寅、申、巳、亥四宮,陀羅守命亦然,加辰、戌、丑、未不忌。

  37. 火、鈴、羊、陀及巨門、天空,地劫又相臨,貪狼、七殺、廉貞宿,武曲加臨剋害侵。(書、集)

    註1:大抵此數星女命不宜逢,如內逢一二亦主淫賤,若併見之,其下賤貧夭必矣。
    註2:大抵此等星女命俱不宜逢,內逢一二亦主淫賤,若併見之,主下見貧夭之命矣。

  38. 論命必推星善惡,巨、破、擎羊性必剛。(書、集)

    註:此三星守命若居陷地,不但性剛,也定主唇舌是非,加殺傷財破敗。

  39. 殺居絕地,天年絕似顏回。(書)

  40. 殺臨絕地,天年夭似顏回。(集)

    註1:假如命坐寅、申、巳、亥逢七殺加刑、忌,又值某星所絕,縱有吉曜合照,限臨則凶矣。
    註2:假如命坐寅、申、巳、亥,逢七殺遇刑剋不吉,便有吉曜,惟慮凶限臨,必有凶災見矣。

  41. 七殺臨身命,流年刑、忌災傷。(書)

    註:逢紫微、天相、祿存可解。

  42. 七殺居絕地會羊、陀,顏回夭折。(書)

  43. 七殺重逢四殺,腰駝背屈陣中亡。(書)

    註:殺與鈴、火主陣亡,又有疾厄。

  44. 七殺、羊、鈴、流年白虎,刑戮災迍。(書)

  45. 七殺、流年、二官符,離鄉遭配。(書)

    註:歲限俱到。

  46. 七殺、火、羊貧且賤,屠宰之人。(書)

    註:七殺、羊、陀會生鄉為屠宰。

  47. 七殺守照、歲限擎羊,午生人命安卯、酉宮,主凶亡。(書)

    註:餘宮亦忌,命限三合七殺,流年羊刃到命,即七殺重逢,申、酉宮忌多忌限。

  48. 七殺臨於身命,逢流殺必定死亡。(集)

    註:假如命坐七殺,流年太歲、刑、忌併臨,必主災病官非口舌之論。

  49. 生逢敗地、發也虛花。(書)

    註1:如年納音水、土長生見甲申,乃金星為水宮之主、若安命在酉敗地,又逢羊陀、忌、耗、七殺同不美,得祿存吉。(書)
    註2:假如土、水人安命在巳為絕地,卻得金生在巳,生水不絕,為母來救子之理、凡寅、申、巳、亥為四絕,又為四生。(書)
    註3:假如年納音水土長生在申,申乃金星為本宮之主,若安命在酉,酉為水、土所敗之地,又加刑、耗、忌凶,雖發亦主虛花。

  50. 論羊、陀迭併。(書)

    註:如庚生人命在卯宮,遷移在酉宮,如遇羊、陀,流年亦庚祿居中,流羊在酉,流陀在未,定命在卯宮,原有酉宮擎羊冲合,流年又遇流羊,流陀謂之羊、陀迭併。

  51. 七殺重逢。(書)

    註:如命中三合原有七殺守照,而流年又遇流羊,流陀冲照,七殺重逢二者為禍最毒,入廟災晦減輕,如陷地逢忌及卯、酉遇擎羊為閣宮,午生人不利也,七殺逢吉曜眾,亦轉凶化吉,不可一概論凶,擎羊、陀羅、七殺逢紫微、天相、祿存三合拱照可解。
    詩:羊、陀迭併命難逃,七殺重逢禍必遭,太歲二限臨此地,十生九死不堅牢。

  52. 李廣不封,擎羊逢於力士。(書、集)

    註:二星守命縱吉多平常之論,加殺最凶,女命不論。

  53. 擎羊、火星為下賤。(書、集)

    註:此二星守命旺宮猶可,但刑剋不免耳,如居陷地加殺,主下賤不然則夭。

  54. 羊、火同宮,威權壓眾。(書)

    註:辰、戌人佳,丑、未次之。

  55. 羊、陀、鈴、火守身命,腰駝背曲之人。(書)

  56. 擎羊子、午、卯、酉,非夭折而刑傷。(書)

    註:午凶、卯次之,子、酉又次之,馬頭帶劍,吉多勿論。

  57. 擎羊逢力士,李廣難封。(書)

    註:甲生人命卯、丙生人命午,庚生人命酉,壬生人命子,吉多平常,加殺則凶。

  58. 擎羊對守在酉宮,歲迭羊、陀,庚命凶。(書)

    註:餘宮亦忌,守命宮有羊、陀,流年遇羊、陀為迭併。

  59. 羊、鈴坐命,流年白虎災傷。(書)

    註:流年白虎又到命宮也。

  60. 羊、陀、火、鈴逢吉發財,凶則忌。(書)

  61. 擎羊重逢流年,西施傾殞身。(書)

    註:歲限重逢。

  62. 羊、陀流年鈴破面字斑痕,一擎羊火星為下格。(書)

  63. 陀羅巳、亥、寅、申,非夭折而刑傷。(書)

    註:余試得多離祖出外成家者亦吉,主生人有破相。

  64. 擎羊入廟,富貴聲揚。(書)

    註:加吉方論。

  65. 破、耗、羊、鈴官祿位,到處乞求。(書)

    註:又貪狼在子、午、卯、酉者,看貪狼內註。

  66. 耗居祿位,沿途乞食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耗星守官祿宮,又逢刑、忌及寅、午、戌生人命坐午宮,巳、酉、丑生人命坐酉宮,亥、卯、未生人命坐卯宮,申、子、辰生人命坐子宮是。

  67. 擎羊、火鈴、為下格。(書)

    註:女人廟旺猶可,陷地下賤貧窮夭折。

  68. 夾空、夾劫主貧賤,夾羊、夾陀為乞丐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命化忌遇天空、地劫、羊、陀等殺夾身命者,及廉、破、武等星值之,定主孤寒下格,如不貧即夭,又如命化忌兼羊、陀、火、鈴來夾者亦為下格,或祿存在生旺之地,雖夾祿,羊、陀不為下格,又或羊、陀、空、劫不並臨,及三方遇權。祿者,亦不在夾敗論,但逢殺運有災。

  69. 昌、曲,左、右會羊、陀,當生異痣。(書)

  70. 昌、曲陷宮凶殺破,虛譽之隆。(書)

    註:凶殺即羊、陀、空、劫。

  71. 昌、曲陷於天傷,顏回夭折。(書)

    註:命有空、劫、羊、陀限至,七殺、羊、陀迭併方論。

  72. 左、右、貞、羊遭刑盜。(書)

    左、右、昌、曲逢羊、陀,當生暗痣。(書)

  73. 命衰、身衰、限衰,終身乞丐。(書、集)

    註:假如身命居死、絕之鄉,本宮不見吉化,更會羊、陀、火、鈴、空、劫諸般惡曜,而運限又無吉星接應,定主貧賤之命也。

  74. 科名陷於凶神,苗而不秀。(書)

    註:如日戌,月卯化科陷地,或又加羊、陀、空、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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